发布时间:2025-09-27作者:点击: 次
采购项目名称 | 输液瓶(袋)处理 |
采购内容 | 为我院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医用塑料输液瓶(袋)、药物类塑料包装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无害化处置服务, 含玻璃瓶免费清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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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及 服务地址 | 服务期:三年 服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龙源路3号广西生殖医院 |
报名所需资料
|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经营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3. 供应商需提供盖章版的具备医疗可回收物处置资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能够合法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过程中使用后未被污染的一次 性输液瓶(袋)收集、贮存、处置及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回收处理等业务; 4.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 5. 报价表。(加盖公章密封有效) |
报价要求 | 1、供应商需报每袋(采购方包装人员装满包装袋)含税单价,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运输、处置、包装材料、税费等所有 费用;报价单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明确单价构成及优惠承诺,无公章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表上留下联系人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 3、报价表上填写金额,加盖公章密封有效; 4、以院内议价的最终报价为准,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
商务要求 | 1.付款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回收登记册数据为准;中标方提交相关凭证后,采购方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审核通过后将款项转账至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 2.发票要求:采购方收到款项后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中标方。 3.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合同要求。 4.除现有考核不合格终止条款外,若中标方存在擅自将服务转包/分包情形,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采购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1.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配合采购方做好塑料废品与医疗废物的分类区分,严禁混收混运; (2)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采取防泄漏、防遗撒措施;处置需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全过程数据存档备案, 接受采购方及相关部门检查; (3)无偿提供足量、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袋,指导采购方人员规范包装; (4)接到采购方清运需求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完成清运。 2.服务频次: 每月至少上门回收一次,采购方可根据塑料废品存量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增加回收频次,中标方不得拒绝且不额外收取费用。 |
报名时间 | 2025年9月28日 至2025年10月10日(工作日08:00-12:00,14:00-17:00),逾期不予接受。 |
报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龙源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1楼总务科 |
联系人 | 总务科:黄老师 电话:0771-2239985 监察室:邓老师 电话:0771-2239681 |
邮箱 | zw@gxszyy.cn |
备注 | 只有报价单需要密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