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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月15日起执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0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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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病友: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22号,对全区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并要求7月15日起执行,文件解读如下:

一、全区放射项目整合情况

1.广西放射检查类项目规范整合为26个主项目;

2.废止“X线透视检查(使用影像增强器或电视屏加收)”等348个医疗服务项目;

二、7月15日起我院放射检查类项目工作开展要求

1.我院目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减收5元。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仅在患者确有需求且知情同意下方可收取费用,实体胶片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2.“X线摄影成像”项目,国家编码:012301010010000,按照“部位.体位”计价,拟定收费价格37.8元(已减收5元),医保支付类别甲类;

3.“X线造影成像”项目,国家编码:012301010040000,按照“次”计价,拟定收费价格50元(已减收5元),医保支付类别甲类;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发〔2025〕22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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